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

[雲林縣] 學校公辦民營 縣府推動 勢在必行

自治條例待議會通過 不排除從市區試辦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因應人口減少,學校招生不足,及小校裁併引發的反彈,縣府已積極擬訂縣立國中小學公辦民營自治條例,副縣長林源泉指出,主要藉由民營學校的競爭,來刺激現有公立學校,激發出新教育思維,不僅勢在必行,且不排除由市區學校試辦。

縣府提出的水林、燦林國小合併,虎尾拯民國小改為麥寮高中藝術實驗分校,均引起地方強烈反彈,強調反對到底、捍衛學校。

百人以下小校逐步裁併

林源泉指出,五年前縣府推動小校優質轉型計畫,期望藉由轉型找出小校的特色,但實施幾年來,優質轉型淪為形式,反造成資源、人力浪費,因此除優質轉型成功的十所小校不改變,其他學生數百人以下的小校,將從今年九月一○○學年度開始分階段進行裁併。

林源泉說,裁併不是關閉學校,而是把小校改為分班或分校,因應裁併校計畫,今年起暫停辦理校長甄試,現有候用校長遴選完後,每年退幾位校長就裁併幾所學校。

刺激公立國中小新思維

林源泉進一步說,目前國內有好幾個縣市通過學校公辦民營自治條例,成效佳,縣長蘇治芬上任後即要求教育處擬訂雲林縣國中小學公辦民營自治條例,讓有心從事教育者到雲林,進而藉由民營學校的競爭,來刺激現有公立學校,激發出新教育思維。

據了解,去年底縣長蘇治芬曾親自率領多位校長、縣府一級主管,前往台中磊川華德福學校參觀,期望激發出教育新思維,並積極催生公辦民營自治條例,於上個會期送縣議會審議,可惜尚未通過三讀,但雲林縣學校公辦民營勢在必行,且要跳脫過去觀念由偏遠學校試辦,不排除選擇市區學校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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